



陪餐,保障幼儿“舌尖上的安全”
教育部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卫健委共同发布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》: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,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,做好陪餐记录,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还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。《规定》从4月1日开始执行。
今天蒋慧娟园长来到焦溪幼儿园对陪餐制进行督导工作,并对中一班的孩子进行陪餐。餐前,蒋园长来到食堂,对食堂环境卫生、食堂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;餐中,她和幼儿同坐一桌用餐,并给孩子盛菜,看到蒋园长和他们同坐同吃,孩子们非常开心;餐后,认真对当餐饭菜的外观、口味、质量等进行评价,并认真填写《陪餐记录表》。
蒋园长来陪餐,不仅是体现了对我们幼儿园的关爱,更能体现对幼儿的人文关怀,同时也有利于对学校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,保障幼儿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
(撰稿、摄影:高江萍、向磊 审核:李晓花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