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育员的工作职责
“保育员”的含义?
保育员:是指幼儿园或托儿所里负责照管儿童生活的人员。保育员在幼儿的发展中扮演着照顾者、教育者等多种角色,对幼儿的身心健康、行为习惯以及个性、情感等各方面均产生着深刻的影响。
工作性质:在小学、托幼园所、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他保育机构中,辅助教师负责婴幼儿保健、养育和协助教师对婴幼儿进行教育的人员。
1996年国家教委第25号令发布《幼儿园工作规程》,规定:保育员应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。
保育员应了解的相关法律、法规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《劳动法》、《教育法》、《幼儿园管理条例》、《幼儿园工作规程》、《托儿所、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》等。
保育员的工作职责
1、在园长的领导下、保健老师的指导下,做好本班保育工作。严格遵守园内的生活作息制度。
2、认真做好本班房舍、设施、环境清洁卫生工作。早上在幼儿入园前,做好一切清洁工作,保持环境整洁。
3、管理幼儿生活,饮食、大小便、睡觉、穿衣、户外活动等。对患病儿童做好特殊护理和全日观察。
4、在保健老师指导下,严格执行园所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,杜绝或及时排除各种事故隐患。掌握事故应急处理的方法。
5、严格执行卫生保健制度中规定的消毒要求,掌握消毒液的配比方法和浓度,熟知园所内常用物品的清洁消毒时间和方法,并防止消毒后的再污染。
6、妥善保管好本班使用的各种物品,负责班级幼儿的餐饮工作。
7、对幼儿态度和蔼、动作轻柔,注意个人卫生、仪容仪表整洁,不随便使用幼儿物品。
8、努力钻研业务、总结经验,不断提高保育工作质量。学习儿童心理学,以培养儿童良好习惯。